台湾海峡是国际航道吗?一场关于海洋法的法理辨析
关于台湾海峡是否为国际航道的争议,核心在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适用与解释,从法理角度看,台湾海峡并非单一水域,而是由沿岸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组成,围绕外国船舶在此航行的权利,国际上存在“无害通过权”与“过境通行权”等不同法理主张,同时也涉及沿岸国对相关海域的管理权与安全考量,这场辨析不仅是国际海洋法的技术探讨,也反映了地缘政治的复杂博弈。
近年来,随着亚太地区地缘政治局势的演变,台湾海峡的航行问题屡次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部分国家在派遣军舰穿越台湾海峡时,常以“维护国际航道航行自由”为由;而中国官方则多次明确表示,台湾海峡不是国际水域,台湾海峡究竟是不是国际航道?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剥离政治情绪,回到国际海洋法的框架下进行客观的法理辨析。
我们需要明确台湾海峡的地理与水文特征,台湾海峡是连接东海与南海的狭长水道,最窄处约70海里,最宽处约220海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规定,沿海国可以从领海基线向外主张12海里的领海、24海里的毗连区以及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EEZ),由于台湾海峡宽度不足400海里,这意味着海峡内不存在任何“公海”区域,其水域由两岸各自的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构成,这也是中方强调“台湾海峡非国际水域”的国际法基础,因为“国际水域”通常在非正式语境下被等同于公海。
水域属性不等于航行权利的完全剥夺,在国际法中,“国际海峡”是一个特定的法律概念,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三部分关于“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规定,这类海峡通常连接两个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且用于国际航行,台湾海峡毫无疑问符合这一地理和功能标准,因为它是连接西太平洋东北亚与东南亚的重要海上枢纽,每年有数万艘商船在此穿梭。
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所有国家的船舶均享有“过境通行权”,这意味着,只要外国船只(包括军舰)“继续不停地迅速过境”,且不威胁或使用武力,就可以自由穿越,从船舶航行的实际权利来看,台湾海峡确实保持着高度的航行自由,商船的正常贸易活动从未受到阻碍。
争议究竟在哪里?争议的核心并不在于商船能不能走,而在于外国军舰在此类水域中的权利与义务边界。
主张“航行自由”的一方(如美国)认为,军舰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享有与公海一样的过境通行权,无需事先通知或获得沿岸国批准,且可以进行正常的军事操演,而中国作为沿岸国,其立场是虽然尊重各国依据国际法享有的过境通行权,但外国军舰在穿越时应保持“无害”状态,不得进行武力威胁、情报收集或军事演习等活动,中方强调对台湾海峡享有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反对任何国家打着“航行自由”的幌子在此进行挑衅或军事威慑。
台湾海峡的法律地位是一个多层次的复合体,它不是公海(非“国际水域”),但它是一条“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它既受沿岸国管辖权的约束,又受制于国际法赋予的过境通行权保障,单纯地说“是”或“不是”国际航道,都不尽准确,真正的共识应当建立在平衡沿岸国安全诉求与国际社会航行利益的基础之上,共同维护这一水域的和平与稳定。

